的制度在清朝是很普遍的一个升官制度,为的就是补充国库里不足的银钱。捐官时对买官的人无任何限制。地主、商贾且不必说,连流氓、盗贼等也无一例外。按照捐纳制度,士民不仅可以捐官,而且可以捐封典、捐虚衔及穿官服的待遇。自然没有了限制便意味着买官的人就多了起来,可是这官职是有一定的数量的,毕竟有官职就代表着需要支出俸禄,若是同等级的官职设置的多了,每年需要支出的银子便多了。可即使如此,卖官对于清朝的国库来说也是笔只赚不赔的买卖。比如买一个相当于知县正七品等级的小官需要4600两银子,但其等级的薪俸每年只有60两银子。
虽然贵到离谱,可这世界上永远都不会缺少有钱人,而有钱人的数量,绝对会比这空缺的职位数量要多的多。因此买了官不一定能立刻就当上官,需要等待一段时间,亦或者很长一段时间。这段时间这批人便如同官员候补一样,无期限的等待当官的机会。所幸在康熙时期这样事情并-